秦国在战国前期还比较弱小,经济、文化、军制等各方面都很落后,以致被东方诸侯视为戎狄。秦国在战国前期,经常被魏国吊打。最惨的一次,要属前389年吴起以未有军功者五万,兼车五百乘,骑兵三千匹,而大败秦军五十万,尽夺秦国河西之地。

秦孝公继位之后,痛定思痛,重用商鞅而实行变法。开阡陌、行县制以加强中央集权,并实行“奖励耕战”、“利出一孔”的政策,驱使秦人必须以敌军的头颅换取功名富贵,以刺激秦人对战争的渴望。自此,秦军出关征战天下,便鲜有败绩。致使东方诸侯畏秦如虎,皆谓秦军为虎狼之师。

那么,秦国因商鞅变法而强盛,而商鞅变法的措施又不是机密。为何其他诸侯,却不效仿秦国的商鞅变法呢?

其一,商鞅变法的核心思想是“利出一孔、奖励耕战”。而这种变法措施也只适宜秦国那种社会结构较为简单、经济较为单一的国家。而魏、齐、韩等诸侯国的手工业及商业等都极为繁荣,其变革的方向就不可能是“利出一孔”。比如“利出一孔”的思想最早见於管仲的《管子 · 储蓄》篇,其中写道:利出于一孔者,其国无敌;出二孔者,其兵不诎;出三孔者,不可以举兵;出四孔者,其国必亡”。

但是,管仲的改革措施却是通过一系列“通货积财”的手段,以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,甚至将娼妓行业都纳入了官营。齐国在管仲的治理之下,商业昌盛、百姓富足,而齐地也是我国先秦两汉时期最为富裕的地区。而富裕的地方,其谋生的渠道就比较多,故而对战争就失去了很大程度的兴致与依赖。

商鞅正是利用秦国的贫穷落后,将“斩敌首与功名富贵”相挂钩,才激发了秦人的战争热情。而东方各诸侯国,其手工业及商业等都较为繁荣,就不可能自断经脉而实行“利出一孔”的政策。

其二,效仿商鞅变法会动摇东方诸侯的统治基础。战国时期,各诸侯国都纷纷实行不同程度的变法,以加强中央集权。而加强中央集权是以打压宗族力量为代价的,而宗族的力量原是各诸侯国的统治基石,各诸侯国都是在两者之间寻求一种平衡。而秦国的商鞅变法对宗族力量打压最为彻底,这固然极大地加强了君权,但也使得失去宗族力量拱卫的“君权”变得更加脆弱。秦朝后来过早灭亡,亦与此有很大的干系。

其三,商鞅变法是以对外掠夺为基础的。任何变革都是对利益的重新调整与划分,其必然会触犯既得利益者,而既得利益者本身又往往是实权者,这就是变革的最大阻力所在。就像一块蛋糕,你无论怎么分,都会有人不满。唯一能安抚各方的办法,就是将蛋糕做大,以让各方都尽量满意。而商鞅变法的成功,正是与秦国对外战争的胜利是相辅相成、互为促动的。假使,商鞅变法之后的秦国,接连几场战役都以惨败收场,那么,商鞅变法也就自然夭折。

而秦国实行变法之后,接连几场大胜,也与秦国的地理优势及其抓住了机遇密切相关。秦为四塞之国,易守难攻。正好趁魏、齐两国争霸,魏国惨败,其西线力量防卫空虚。秦国又以欺诈之术大败魏国,才奠定了秦对魏的军事优势。而东方诸侯都是四战之地,不允许存在某国超强的局面,而很容易遭到他国围攻,五国伐齐便是例证。所以,秦国后来的成功,也并不足以证明秦国的商鞅变法就优於东方六国的变法。

而商鞅变法还有一个弊端,就是对掠夺颇为依赖。其兼并天下的过程,就如同不断地并购资产,其资产是累积的过程。而一旦天下一统之后,情形就倒置了,秦国本身过於残暴而与六国故地结怨颇深,且秦国较东方六国落后,商鞅那一套措施并不适宜东方六国的土壤。以致秦国起初并购过来的良性资产全转化为公司坏账,而秦帝国却不能再通过战争的手段以获得利益,反而要燃烧帝国的脂肪去各地平叛,结果连原本没有起义的秦、巴蜀之地也被六国故地的起义所吞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