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绰,隋河东郡(今山西省永济县)人,生卒年不详,按《隋书•赵绰传》的记载推测,大概生于公元539年到542年之间。赵绰秉性正直刚毅,隋文帝杨坚代周后,任命其为大理丞,不久,又以“处法平允,考绩连最”,升为大理正。大理寺是隋代司法机关,相当于现在的最高院,而大理正就是大理寺的长官。赵绰在隋代以执法不阿而闻名,深受隋文帝杨坚的信任。

赵绰作为法官,十分注重维护法律的尊严。隋开皇初年,社会上偷盗抢劫等犯罪现象屡禁不止,隋文帝很气愤,就下令凡遇此等罪犯,皆严刑处斩。但是赵绰却向隋文帝进奏,说“律者天下之大信,其可失乎!”在“人治”封建时代里,赵绰有这样的思想,实在是难能可贵的。

有一次,有个叫辛亶的刑部侍郎,是个十足的官迷。他听说穿红裤子能升官,于是就穿上红裤子去上朝。隋文帝看见了他的红裤子,觉得很奇怪,在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后,大为震怒说:“官职是天子对臣下的恩赐,做臣下的应该兢兢业业,恪尽职守,才能获得升迁。辛亶想升官想得居然玩起了巫蛊之术,真是天理难容!”盛怒之下,就命人将辛亶推出去斩首。

赵绰出班奏道:“依据法律,辛亶不应该定为死罪,我不敢遵旨。”皇上大怒说:“我看你是活糊涂了,只知道怜惜辛亶,而不知道怜惜你自己?”下令让左仆射高颖将赵绰处斩。赵绰说:“陛下宁可杀了我,也不能杀辛亶。”随后自行来到朝堂上,脱下官服等候处斩。

杨坚不忍心杀赵绰,就又故意派人问他:“你现在怎么样?改变态度了吗?”赵绰回答道:“我一心一意执法,不敢顾惜自己的生命。法律制定后,必须要严格执行,否则就会失去它的威信。我这是为陛下的江山社稷而坚守法令,希望我死后陛下不要忘记我说的话。”

隋文帝被赵绰的这个态度气得拂袖而去。其实,隋文帝也知道赵绰说的是对的,他只不过是想吓唬一下赵绰。后来,隋文帝就把赵绰给放了,红裤子侍郎辛亶也幸运地捡回一条小命。

在大理寺官署里,有一个官员名叫来旷,听说隋文帝对赵绰不满意,想迎合隋文帝,就背着赵绰给隋文帝上了一道奏章,认为大理寺衙门执法太宽。隋文帝看了奏章,认为来旷说得很中肯,就把他提升了官职。来旷自以为受到皇帝的赏识,就昧着良心,诬告赵绰徇私舞弊,把不该赦免的犯人放了。

虽然赵绰常常当面顶撞、回驳隋文帝的不合理处置令隋文帝心里时有不快,但他清楚赵绰向来依法执政,从未徇过私情。所以,隋文帝对来旷的上告很是怀疑,于是派出亲信官员调查此事,结果得知根本没有这回事,这纯属来旷的诬告。隋文帝弄清真相后勃然大怒,立刻下命令把来旷处死。

隋文帝把这个案子交给赵绰办,因为这一回来旷诬告的是赵绰自己,赵绰不会不同意。哪知道赵绰还是说:“来旷有罪,但是不该判斩。”隋文帝很不高兴,袖子一甩,就退朝往内宫去了。赵绰跟在后面大声嚷着说:“来旷的事臣就不说了。不过臣还有别的要紧事,请求面奏。”

隋文帝信以为真,就答应让赵绰进了内宫。隋文帝问赵绰有什么事。赵绰说:“我有三条大罪,请陛下发落。第一,臣身为大理少卿,没有把下面的官吏管好,使来旷触犯刑律;第二,来旷不该处死,臣不能据理力争;第三,臣请求进宫,本来没有什么事,只是因为心里着急,才欺骗了陛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