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古代官制源远流长,其源可以上溯到原始社会后期,也就是古史中所说的传闻时代,那时已经有了官的萌芽。官制就是伴随着最初国家政权的产生而出现的。

夏朝是在原始社会制度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。在原始部落制度逐渐解体的过程中,父权家长制家庭成为对它的一种摧垮力量。世袭制国家的世袭王权和世袭贵族,就是以父权家长制家庭为基础逐步发展起来的。因此,在国家形成之后,各级贵族组织仍然要保持旧的血缘联系,严格区分姓氏。王室分封各部族,除保持它们所由出生的姓之外,又以封地建立新氏,大夫以邑为氏。在各级贵族之间,就依姓氏的区别建立了各自的宗族关系。这种宗族关系,虽然沿袭了旧的氏族组织的遗制,但在实际上是以父权家长制为核心,按其班辈高低和族属亲疏等关系来确定各级贵族的等级地位的。

《礼记·祭义》言,“昔者,有虞氏贵德而尚齿,夏后氏贵爵而尚齿”,反映夏人对官位的重视,也从侧面说明夏代的职官已有明显的高低等级区别。

夏后,即夏王,是夏朝的最高统治者,集军政大权于一身。其下属的军队、官吏和监狱等,是维系国家政权的支柱。

夏朝军队的组织形式,在启讨伐有扈氏时,于甘地誓师所作的誓词中,可略见端倪。《史记.夏本纪》云:“将战,作《甘誓》,乃召六卿申之。启曰:‘嗟!六事之人,予誓告汝:有扈氏威侮五行,怠弃三正,天用剿绝其命。今予维共行天之罚。左不攻于左,右不攻于右,汝不共命。御非其马之政,汝不共命。用命,赏于祖;不用命,僇于社,子则帑僇女。’遂灭有扈氏。天下咸朝。”这段话的意思是说,启在战争开始之前,召集臣属,声讨有扈氏的罪行,并告诫将士,要忠于职守。立功者赏,违命者严惩不贷。启灭有扈氏之后,诸侯皆臣服。誓词中提及的六卿、六事之人、左、右、御等,皆军队将士的称谓。

“六卿”,《史记·夏本纪》集解引孔安国曰:“天子六军,其将皆命卿也。”

“六事之人”,集解引孔安国曰:“各有军事,故曰六事。”“左”、“右”,集解引郑玄曰:“左,车左。右,车右。”“御”,集解引孔安国曰:“御以正马为政也。”

车战是夏代的主要战斗形式。蔡沈《书经集传音释-甘誓》云:“古者车战之法,甲士三人,一居左以主射,一居右以主击刺,御者居中,以主马之驰驱也。”此种由左、右、御三人组合而成的车战形式,一直延续至商、周时期。

正,是夏代掌管具体事务的官吏之通称。见诸文献的有车正、牧正、庖正等,分别为管理车辆、畜牧和膳食的官吏。《左传·定公元年》云:“薛之皇祖奚仲居薛,以为夏车正。”